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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套强制进浴室默许“性服务”

2007/2/6 9:24:05来源:扬州网

 

  这几天,扬州所有沐浴企业老板谈论最多的是,2月3日起正式公开征求意见的《中国沐浴场所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称《浴规》)。话题焦点不在浴池、毛巾、浴衣等硬件卫生标准,而是敏感的安全套问题。《浴规》要求,今后国内所有沐浴场所必须放置安全套或悬挂安全套贩售机。对于洗浴休闲的公众场所,国家立法强制销售或发放安全套,是否变相为“性服务”亮绿灯?这在市民、沐浴企业和相关主管部门之间立即引发一场争论。
  
  浴室老板对出售安全套有顾虑

  “从内心来讲,我不希望浴室出售安全套。”扬州某高档休闲会所老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达了自己观点,但反复强调不要登载他姓名。他说,《浴规》内容他已通读,对于各种设施的卫生规定,没有任何疑义,对必须销售安全套或发放安全套他有点顾虑。由于市民目前普遍“戴有色眼镜”看休闲中心,一些正规的、杜绝色情服务的浴室原本就万口莫辩,现在国家强制规定让安全套进浴室,似乎向浴客表明,该休闲中心内可以进行“有保护措施的性行为”。由于目前扬州没有夫妻共浴的休闲中心,因此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这是为“性从业者”提供方便。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持这一观点的浴室老板不在少数。

  浴协:浴室发安全套接轨国际

  刚从北京回扬、参与过《浴规》制定的中国商业联合会沐浴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扬州市沐浴协会会长张泉生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在《浴规》中加入安全套发放、销售条款,完全是接轨国际的需要,也是科学对待安全性行为的理性态度。他举例说,沐浴场所放置安全套并不就意味着这里允许进行性行为,尤其是非法性行为。就好比国内所有建筑设施内都要求放置防火设备,如灭火器等,但这并不表示该建筑就一定会发生火灾,防患于未然才是对待安全套问题的科学态度。他强调,中国政府尤其是沐浴主管部门,从来就没有将“性服务”推向合法化的态度,市民应当客观地审视中国的沐浴休闲场所,部分企业的违规行为并非主流,也绝不会合法。

  3日,《中国沐浴场所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发布,其中的“沐浴场所内应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引发轩然大波。BLOG质疑“安全套内容”态度暧昧,扬州不少浴室老板对出售安全套有顾虑,而沐浴协会则表示,这是接轨国际的需要,也是科学对待安全性行为的理性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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