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特区报讯 记者蔚宁报道:国务院颁布的《艾滋病防治条例》今日起实施,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成为必须。然而,记者从市有关部门了解到,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并非易事,除了政府多部门配合,还需要市民的充分理解。
经营者有责任在经营场所放置安全套
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今年1月颁布,于3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宣传防治艾滋病被明确规定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职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车站、码头、机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以及旅客列车和从事旅客运输的船舶等公共交通工具显著位置,设置固定的艾滋病防治广告牌或者张贴艾滋病防治公益广告,组织发放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
条例还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否则可能被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乃至吊销执业许可证。
公共场所放置安全套阻力重重
由于推广使用安全套是预防艾滋病的一项重要干预措施,我市已于去年8月成立了由人口计生、卫生、公安、宣传、药监等部门组成的推广使用安全套项目工作组,并通过招标采购订制了一批20万只防艾专用安全套。然而,要在公共场所放置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据市艾防办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本来他们是希望能把安全套自动售卖机放在公共场所比较醒目的地方,但发现那样去使用售卖机的人就非常少,后来只能放在很隐蔽的角落。
曾经放置在某中学附近的安全套售卖机很快就被毁坏,迄今,安全套进大学校园的工作基本没有进展,尽管大学生也是艾滋病防治的重点人群。 “有人担心在公共场所看见安全套售卖机会对孩子产生不好的影响,而有些政府部门的人员还担心那样会不会影响珠海的形象。”他说。
据悉,利用计生部门的网络,目前斗门、金湾农村基本上每村都有一个售卖点,加上城区街道和社区,全市公共场所目前大约有五六百个的安全套售卖点。但这远远不够。那些高危人群集中的发廊、歌舞厅、桑拿洗浴中心等加起来至少上千家,但安全套售卖点基本还是空白。
市民的理解和
配合非常重要
与全国其它城市一样,我市艾滋病传播也处于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的关键阶段,去年市财政投入专项经费150万元,省下达给斗门艾滋病示范区专项经费100万元。
市艾防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对于什么是“公共场所”要等待省里进一步明确,但发廊、歌舞厅、桑拿洗浴中心等肯定安全套推广的重点场所,市艾防办正在研究拱北地区安全套放置点,安全套进工厂和进大学园区的工作也在进行中。 “肯定还会有很多困难,但艾滋病防治条例的实施给了我们法律依据,今后工作会顺利很多。”
这位负责人希望更多市民认识到遏制艾滋病蔓延的紧迫性,认识到安全套进入公共场所只是倡导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而不是纵容不良风气,从而支持、配合政府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