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福州台江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台江区双丰大厦内的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擅自利用互联网发布非法“性药品”广告。据了解,这是福建省工商部门查获的首例利用网络非法发布“性药品”广告案。
执法人员现场看见,该公司职员有的正将产品扫描后上传到网上,有的在网上开单交易。该公司的网站上,发布了各种各样的性违法药品、保健食品、性仿真器械等广告,不仅有实物照片、销售价格,还标上了“国际品牌”、“中国驰名品牌”、“绿色产品”等字样,涉嫌虚假宣传。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凡未经药监部门、卫生部门等审批,各网站不得擅自发布非法“性药品”广告(指含有性生活、性暗示等低俗内容的违法药品、保健食品、消毒类产品以及性仿真器械等广告)。
台江区工商局执法人员立即要求该公司将网站关闭,并暂扣了该公司销售的保健品、性器具等商品1600余件。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